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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最高可获1000万元补助资金_新闻中心_厦门网

  厦门网讯(记者 沈伟彬)记者从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获悉,在申报截止日前已完工且符合申报条件、支持方向的工业企业重点技改项目,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采取事后直接补助的方式,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(含技术投入)的10%给予补助。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企业获得的技改补助资金不超过完工当年地方税收留成部分。

  在厦门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、制度和人员,无不良信用记录;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,并已在投资主管部门完成备案(或核准、审批);项目在2017年12月31日前已完工;项目固定资产投资(含技术投入,不含税)1000万元(含)以上且建设起始日期为2016年1月1日后(项目实际开工日期可在2016年1月1日以前,但计算项目投资补助金额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的投资);项目相关附件材料齐全(包括但不限于备案或核准、用地意见〈土地房屋权证〉、规划许可证、节能登记表〈节能评估材料〉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);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206-1和H206-1固定资产投资报表的企业均可以进行申报。